本公司依第十屆第四次會董事會決議如下:
1.為配合新聚合廠之擴建本公司將擴建全延伸聚酯絲生產設備
以提高生產效率及降低成本,爰擬利用八十四年度未分配盈
餘新台幣(下同)一七五,八0五,三00元辦理轉增資發行新
股一七,五八0,五三0股(配股率10%),另提撥資本公積八七
,九0二,六六0元轉充資本發行新股八,七九0,二六六股(配
股率5%),兩項合計二六三,七0七,九六0元計二六,三七0,
七九六股,每股面額壹拾元正.
2.本次增資案俟提本(85)年股東常會通過並呈主管機關核准後
,另訂配股除權基準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