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染 重大訊息 - 公告本公司股東常會決議事項.

股票代號:1410 南染
發布時間:1998-05-15
主旨:公告本公司股東常會決議事項.
案由: 本公司八十六年度營業決算表冊(資產負債表,損益表, 股東權益變動表, 現金流量表) 提請承認. 決議:照案承認. 案由: 本公司八十六年度稅前淨利67,626,990元,扣除營利事 業所得稅費用28,847,523元,稅後淨利為38,779,467元. 擬分配盈餘每股分派約0.64元,全部轉作增資,提請承認 決議:照蕫事會原案通過. 案由: 本公司擬增加資本新台幣伍仟肆佰伍拾柒萬陸仟元整, 擬利用八六年未分配盈餘新台幣54,576,000元轉增資, 發行新股5,457,600股,每千股無償配發約64股,增資後 本公司實收資本總額為新台幣玖億元整,提請 公決. 決議:照案通過. 案由:修正本公司章程提請 公決. 增列:第二條之ㄧ:本公司為業務需要, 得對外保證. 第二條之二:本公司轉投資他公司為有限責任股東時, 其 投資總額得超過本公司實收資本股本百分之四十, 實際金額授 權董事會決議之. 配合營運需要修正:第五條: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壹拾億 元整,分為壹億股,其中未發行之股份, 授權董事會視公司營算 之盈餘如有包含依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收益時, 於提法定盈餘公 積後, 應先將是項收益轉列特別盈餘公積項下, 俟該項投資收 益實現後, 再轉列累積盈餘. 第二六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悉依照公司法之規定辦理之. 條次變更增加新修正日期: 第二七條: 第卅五次修正於中華民 國八十七年五月十四日. 決議: 照案通過. 案由: 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提請 公決. 決議: 照案通過. 案由:擬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提請 公決. 決議:照案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