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2/05/23
2.發生緣由:本公司九十一年度財務報告,監察人審查報告謂:[
本公司董事會造送九十一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虧損撥補之
議案,除本公司轉投資南岩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連年虧損,本公
司九十一年度宜否再行現金增資,及本公司財務經理係董事長
配偶有無利益衝突之虞,適宜擔任與否二事,未蒙本公司董事會
提供合理說明,對上開決算書表有所影響外,業經本監察人查核
完竣,認為尚無不合,爰依公司法第219條之規定繕具報告].
3.因應措施:
1.本公司轉投資南岩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係依據內部控制投資
循環之程序並經董事會決議並執行;本公司財務經理之任職,依
公司法第29條相關規定處理,其與董事長雖係配偶關係,但非法
所不許.
2.經委任眾信協合國際律師事務所林進富律師所提法律意見書
,對監察人所述以上二事並無涉及不法情事.
3.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行文監察人立即提出更正之審查報告書
,否則本公司將保留對其一切法律訴追權利.
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無
估計影響金額: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