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0/09/06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普通股股票股利新台幣951,624,810元,每股配發0.55元;
普通股現金股利新台幣605,579,000元,每股配發0.35元。
4.除權(息)交易日:100/09/26
5.最後過戶日:100/09/27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9/28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10/02
8.除權(息)基準日:100/10/02
9.其他應敘明事項:現金股利發放日訂於100年11月08日。另本次配發之股票股利,
其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
股務代理人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依公司法第240條
規定改發現金(至元為止),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
嗣後因買回本公司股份轉讓或註銷,或本公司發行之國內可轉換公司債經債權人
申請轉換成普通股等,致影響本公司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股東配息配股比率因此
發生變動者,擬授權董事長依流通在外股數計算調整配股及配息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