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纖 重大訊息 - 公告股東會通過解除公司法第209條有關新選任董事及其代 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股票代號:1409 新纖
發布時間:2011-06-02
主旨:公告股東會通過解除公司法第209條有關新選任董事及其代 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1.股東會決議日:100/06/02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新光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吳東昇 董事-臺灣新光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吳桂蘭 董事-新光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吳東明 董事-進賢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孫若男 董事-財團法人新光吳火獅文教基金會代表人:柯耀宗 董事-德岳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魏忠亮 董事-德岳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何賢忠 董事-新光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吳昕杰 董事-綿豪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倪舜模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以無損本公司之利益為限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董事-德岳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魏忠亮; 董事-德岳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何賢忠.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大陸杭州華春化纖染織有限公司:董事魏忠亮、董事何賢忠. 新光工業(杭州)有限公司:董事長魏忠亮.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大陸杭州華春化纖染織有限公司:杭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6號大街1號. 新光工業(杭州)有限公司: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6號大街1-2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大陸杭州華春化纖染織有限公司:滌綸長絲和低彈絲製造,化纖織造,印染及其加工. 新光工業(杭州)有限公司:生產工程塑膠、聚酯膠片及聚酯薄膜及自產產品的銷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為本公司之孫公司,採權益法認列投資損益.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均為法人代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