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纖 重大訊息 - 公告本公司監察人召集九十三年股東臨時會相關事宜.

股票代號:1409 新纖
發布時間:2004-11-04
主旨:公告本公司監察人召集九十三年股東臨時會相關事宜.
1.事實發生日:93/11/04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監察人召集九十三年股東臨時會相關事宜. 3.因應措施: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召集九十三年股東臨時會公告 主旨:公告監察人召開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三年股東臨時會 依據:公司法第二百二十條 說明: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之任期將於九十四年六月十九日屆滿。然近數月來,本公司 因董事長改選、法人董事及監察人代表之諸多改派、公司發言人之爭執、以及其他因而 引發之諸多紛爭,業已造成社會大眾及投資股東之關注與困擾、有關政府機關及法院之 查詢或裁決、並已影響公司營運及員工士氣,如不儘速解決,則公司形象及股東權益之 損害將持續擴大。為早日弭平董事長改選等各項爭議,健全本公司之董事會及監察人功 能,使本公司恢復正常營運,以重建公司形象並維全體股東之利益,本公司實有必要儘 速召集股東臨時會,俾將公司經營權等相關爭議,透過董事、監察人之全面改選,直接 交由全體股東做最有效之裁決。 惟鑒於本公司業已發生董事長雙胞之法律爭議並涉訟,公司董事會無法正常運作,不論 由何人出面召集董事會及代表董事會召集股東會,日後均可能引發另一方之爭執,為避 免日後再發生爭執,並為尋求本公司及全體股東之最大利益,本監察人認為有依據公司 法第二百二十條之規定,召集本公司股東臨時會之必要。 公告內容: 一、開會時間:九十三年十二月二十日(星期一)上午九時 二、開會地點:台北市中山北路四段一號圓山大飯店地下一樓德厚廳 三、會議召集事由: (一)討論事項: 討論是否全面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 (二)選舉事項: 全面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決議通過全面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後,始為進行) (三)臨時動議。 四、依據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九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至九十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止停止受理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九十 三年十一月十九日(星期五)下午四點三十分前親臨台証綜合證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 北市建國北路一段九十六號B1)或掛號郵寄台証綜合證券股務代理部(以郵戳為憑)辦 理過戶手續。 五、凡參加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該公司送交之 資料逕行辦理股票過戶手續。 六、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於開會十五日前分別寄送各股東,屆時如尚未收到者,請書名 股東戶號、姓名及詳細地址,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洽詢,電話:(02)2504-8125。 七、本次股東臨時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臨時會開會二十日前依 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一二三號八樓)。 八、除分函通知外,特此公告。 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林明正敬上 九十三年十一月三日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