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桃園縣八德市永豐段第1061、1076、1077、1078-3、1079-10、1080、1085-1、1099-3、
1066-6、1070-4、1071地號及中壢市遠東段第18-11地號共12筆土地。
2.事實發生日:100/6/13~100/6/13
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土地:面積:8,276.38㎡(折合2,503.60495坪) 。
(2)單位價格:每坪13.1999萬元。
(3)交易總金額: 新臺幣330,473,026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交易相對人:財團法人徐有庠先生紀念基金會(以下簡稱基金會)。
(2)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遠東資源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與基金會之董事長為同一人。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
得日期:
a.原因: 基金會為籌建徐有庠先生紀念館以加速推廣科技創新活動之國際化進程
及擴大獎勵高科技優秀人才,實踐創立宗旨,擬向本公司購買說明1之相關土地。
b.前次移轉之所有人:遠東紡織股份有限公司(現更名為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
公司)。
c.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與公司之關係:遠東新世紀(股)公司為遠東
資源開發(股)公司之母公司。
與交易相對人之關係:交易雙方之董事長為同一人。
d.前次移轉價格:不適用。(由母公司遠東新世紀以分割不動產方式設立遠東
資源開發(股)公司)
e.前次移轉日期:民國92年9月2日。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預計出售資產利得為新台幣270,095,991元整。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註一):
(1)事件確定、交付與付款條件:
a.售地事件之確定:土地買賣雙方於雙方董事會通過後,另行擇日簽訂土地
買賣合約。
b.售地之付款期間:
(1)買方於契約簽訂時並收到第一期發票後七日內,支付本公司第一期
款新台幣216,000,000元整。
(2)買方於產權移轉登記完畢之日並收到第二期發票後七日內,支付本
公司尾款計新台幣114,473,026元整
(2)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交易決定方式:議價。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天開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與展碁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
所鑑價報告書各一份。
(3)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1)專業估價機構名稱:天開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估價金額:新台幣333,274,884元。
(2)專業估價機構名稱:展碁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估價金額:新台幣327,671,168元。
11.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天開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黃顯均不動產估價師
展碁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張志明不動產估價師
12.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黃顯均不動產估價師:(91)北市估字第000017號
張志明不動產估價師:(94)北縣估字第000016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
無。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本公司及所屬集團企業,秉持深耕工業、播種公益精神,為促使基金會籌建
徐有庠先生紀念館加速推廣科技創新活動之國際化進程及擴大獎勵高科技優
秀人才,實踐創立宗旨。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
21.其他敘明事項:
無。
註一、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
確定、特殊約訂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