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東新 重大訊息 - 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辦理。

股票代號:1402 遠東新
發布時間:2010-10-15
主旨: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辦理。
1.事實發生日:99/10/15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遠東化聚工業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為最終母公司(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直/間接持有100%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524426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55950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9357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4952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充實營運資金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332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452202 5.計息方式: 依百慕達遠東投資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第五條規定,融通資金採浮動利率或議定 利率計算利息,並視公司資金成本機動調整。 6.還款之: (1)條件: 依百慕達遠東投資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第五條規定, 資金貸與期限不得逾一年,惟本公司之最終母公司直/間接 持有表決權100%之外國公司間,其融通期間不受其限制。 (2)日期: 同上。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20184974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2.31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金融機構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