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9/20
2.發生緣由:本公司麥寮PABS廠ABS製程中使用之異丙苯基過氧化氫,含有
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異丙苯」,在尚未取得核備即逕行運作,已違反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4項及第8條之規定,雲林縣政府依同法
第34條第1項第1款規定裁處罰鍰新台幣壹拾萬元整。
3.處理過程:已向雲林縣環保局申請運作核備並經核准在案。
4.預計可能損失:罰款新台幣10萬元。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核備申請函已由雲林縣政府同意備查。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