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該公司名稱:恒大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2.與本公司之關係:恒大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係本公司之子公司,本公司持有該子公司
99.9%之股份。
3.該公司董事會決議日期:92/06/11
4.決策內容:(1)子公司恒大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為強化公司組織、撙節管理成本、促進
合理經營、提升營運績效,擬與匯僑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匯恒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合併。
(2).合併條件及換股比率:
A.以匯僑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為存續公司,恒大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及匯恒投資股份有限
公司為消滅公司。
B.換股比率:恒大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以每2.31股換取匯僑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1股;恒大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9,000,000元,發行股份390萬股,
該子公司股東共可換取匯僑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1,688,312股。
C.本合併案於合併三方董事會及股東會議通過,並授權本公司之子公司法定代理人簽
署合併契約書後生效,再由三方商定合併基準日。
D.本合併案之換股比率業經欣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陳滄河於民國92年6月9日出
具會計師複核意見書,該會計師認為有關前項 B 之換股比率,尚屬合理。
5.對公司之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之影響:恒大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實收資本額僅新台幣
3,900萬元,本公司投資金額小,且該子公司主要為投資本公司股票(子公司持
有母公司股票視同庫藏股),唯因該子公司與匯僑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合併,使本公司
與該子公司之投資關係已變成非庫藏股,故此合併案除使本公司之備抵長期投資跌
價損失減少約新台幣 7,037,552元,使淨值增加外,對本公司並無重大影響。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