恆大 重大訊息 - 公告本公司將4.2米SMMS複合不織布機抵押予臺灣土地銀行 和平分行,並向該行借款新台幣四億元。

股票代號:1325 恆大
發布時間:2002-06-06
主旨:公告本公司將4.2米SMMS複合不織布機抵押予臺灣土地銀行 和平分行,並向該行借款新台幣四億元。
1.事實發生日:91/06/06 2.事件緣由:因公司營運週轉需要,本公司將4.2米SMMS複合不織布機抵押予臺灣土地銀 行和平分行,並向該行借款新台幣四億元。 3.最近三年度與減產後之產能、產量比較:不適用。 4.全部或部分停工項目之產能、產量及所佔公司營收比例:不適用。 5.出租之公司廠房或主要設備明細及其佔總資產比例:不適用。 6.質押之資產明細及其佔總資產之比例:4.2米SMMS複合不織布機,帳面價值為新台幣 666,004,814元,佔總資產之比例為45.87%(以91年4月30日自結之總資產新台幣 1,452,042仟元計算)。 7.決策過程:經董事會及董事長核准。 (1).89年1月25日董事會決議向臺灣土地銀行申請機器7年中期貸款額度新台幣四億元, 有關貸款事宜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2).91年6月3日董事長核准於91年6月6日向土銀撥貸新台幣四億元。 8.其他應敘明事項: (1).4.2米SMMS機器係於民國89年1月7日與德國REIFENHAUSER公司正式簽約訂購,經該 機器供應商設計、製造及船運臺灣後,本公司於民國91年4月30日完成該機台之安裝、 調整、試車,並辦理驗收。 (2).該機器驗收後,本公司依動產擔保交易法之規定向經濟部工業局辦理設定動產抵押 權予臺灣土地銀行,雙方並約定於91年6月6日完成撥貸之手續。 (3).借款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償還購置設備款。 (4).借款金額:新台幣四億元。 (5).借款期限:七年,自民國九十一年六月六日至民國九十八年六月六日。 (4).利率:依郵匯局二年期郵儲金定儲機動利率加年息1.15%機動計息。 (5).償還方法:前三年繳息,第四年起每三個月平均攤還本金,利息依本金餘額按月計 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