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年度及半年度財務報告申報截止日):90/08/31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
恒大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年及八十九年六月三十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民國
九十年及八十九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
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
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除下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
審計準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
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
、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
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
供合理之依據。
如財務報表附註七所述,恒大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年及八十九年六月三十
日按權益法認列之長期股權投資餘額中分別計新台幣85,910仟元及87,252仟
元及其上半年度之投資淨損及投資淨益分別為新台幣2,010仟元及新台幣
4,770仟元,係依據被投資公司同期間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計算。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除上段所述依權益法認列之長期股權投資及其有關投資
損益,係依據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認列,倘該等財務報表經會計師查
核而有所調整時,對於恒大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年及八十九年一月一日至
六月三十日財務報表之可能影響外,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
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足以允當表
達恒大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年及八十九年六月三十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
九十年及八十九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經營成果與現金流量。
恒大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年度上半年財務報表重要會計科目明細表,主要
係供補充分析之用,除第三段所述者外,亦經本會計師採用第二段所述之查
核程序予以查核。據本會計師之意見,該等科目明細表在所有重大方面與第
一段所述財務報表相關資訊一致。
3.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