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0/08/13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股票股利每股新臺幣1.05元(均係盈餘配股),總金額新臺幣
84,682,500元,另員工紅利轉增資新臺幣5,217,500元,合計轉增資金額新臺幣
89,900,000元整。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民國九十年六月二十八日股東常會決議89年度股利分配為每股新臺幣1.05元
,均係分配股票股利(均為盈餘配股)。
(2).本公司本(90)年擬辦理盈餘轉增資新臺幣84,682,500元、員工紅利轉增資新臺幣
5,217,500元,合計轉增資發行記名式普通股股票8,99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壹拾元
,總金額新臺幣89,900,000元整,業經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九十年八月九日
(90)台財證(一)字第150665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3).新股分配辦法:按增資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比例,每壹仟股
無償配發105股(均係盈餘配股),配股不滿一股之畸零股,改發現金(至元為止),並洽
特定人按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認購之。
(4).增資後股份總額: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896,400,000元整,分為
89,64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壹拾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5).增資配股基準日及停止股票過戶期間:本公司訂於九十年九月三日為增資配股基準
日,並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之規定,自九十年八月三十日起至九月三日止停止股票過戶
登記。
(6).股票最後過戶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本(90)年八月
二十九日下午五時前駕臨或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
行代理部(地址:臺北市重慶南路一段八十三號五樓,電話:(02)23613033辦理過戶,
俾憑取得配股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