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18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1)現金股利:70,961,751 元,每股0.9元
(2)股票股利:39,423,200元,每股0.50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員工現金紅利9,811,995元
(2)董監事酬勞2,452,999元
(3)依據金管會金管證六字第0960013218號令規定,董事會擬議配發員工紅利及董監
酬勞金額與認列費用年度估計金額有差異者,應揭露差異數.原因及處理情形:
董事會擬議分派金額與帳列費用無差異,俟股東常會決議實際配發金額後,與帳列數
之差異視為會計估計變動,列為99年度之損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