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裕 重大訊息 - 93年上半年度會計師出具之查核意見書。

股票代號:1323 永裕
發布時間:2004-08-24
主旨:93年上半年度會計師出具之查核意見書。
1.事實發生日:93/08/24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 會計師查核報告 永裕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永裕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永裕公司)民國九十三及九十二年六 月三十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九十三及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 日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 結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除下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 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 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 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 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 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如財務報表附註六所述,永裕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民 國九十三及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餘額分別計新台幣(以下同)265,618千 元及254,747千元,各佔資產總額18%及20%,暨其民國九十三及九十二 年上半年度認列之投資損失及利益分別計1,101千元及12,462千元,佔 該期間稅前利益分別為(4%)及33%,係以被投資公司同期間未經會計 師查核之財務報表為依據。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除上段所述被投資公司,倘其財務報表經會計 師查核而有所調整時,對於民國九十三及九十二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之 影響外,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 告編製準則及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永裕公司民國九十 三及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九十三及九十二年一月一 日至六月三十日之經營結果及現金流量。 永裕公司民國九十三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重要會計科目明細表,主 要係供補充分析之用,亦經本會計師執行第二段所述查核程序。據本會 計師之意見,該等科目明細表在所有重大方面與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相 關資訊一致。 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 會 計 師 黃 李 松 會 計 師 吳 秋 燕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0920123784號 台財證六字第0920123784號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八 月 三 日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