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裕 重大訊息 - 92年上半年度會計師出具非保留意見之查核意見書。

股票代號:1323 永裕
發布時間:2003-08-27
主旨:92年上半年度會計師出具非保留意見之查核意見書。
1.事實發生日:92/08/27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 永裕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公鑑: 永裕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永裕公司)民國九十二及九十一年六月三十日 之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九十二及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損益表、股東 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 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除下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 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 。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 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 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 合理之依據。 如財務報表附註七所述,永裕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民國九十 二及九十一年六月三十日餘額中分別計新台幣(以下同)254,747千元及206,132 千元,各佔資產總額19%及16%,累積換算調整數餘額分別計14,458千元及 14,023千元,暨其民國九十二及九十一年上半年度認列之投資利益分別計 12,462千元及10,455千元,佔該期間稅前利益分別為33%及36%,係以被投資公 司同期間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為依據。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除上段所述被投資公司,倘其財務報表經會計師查核 而有所調整時,對於民國九十二及九十一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之影響外,第一 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一般公 認會計原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永裕公司民國九十二及九十一年六月三十日之 財務狀況,暨民國九十二及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經營結果及現金 流量。 永裕公司民國九十二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重要會計科目明細表,主要係供 補充分析之用,亦經本會計師執行第二段所述查核程序。據本會計師之意見, 該等科目明細表在所有重大方面與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相關資訊一致。 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 吳 秋 燕 會計師 王 茂 霖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0920123784號 台財證六字第0920123784號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二 年 八 月 一 日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