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董監事聯席會議決議日期:89年3月30日
二、股東常會日期:89年5月25日(星期四)上午9時整
三、股東常會地點:桃園縣蘆竹鄉海湖村海湖51之4號,即本公司桃園廠員工活動中心。
四、召集事由:
(一)承認八十八年度決算表冊。
(二)八十八年度盈餘分派案:每仟股配發四○股,即每股配發0.4元股票股利。
(三)資本公積分派案:每仟股配發一○股,即每股配發0.1元股票股利。
(四)修訂本公司章程,明定股利政策。
(五)改選董事十一席,監察人三席。
五、停止過戶起訖日期:89年4月26日起至5月25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