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0/10/29
2.事件緣由:本公司基於營運週轉上需要,擬將所有桃園
縣中壢市後興段719號等24筆土地,提供予亞太商業銀行
南門分行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抵押借款本金最高限額
為新台幣320,000,000元整。
3.最近三年度與減產後之產能、產量比較:NA
4.全部或部分停工項目之產能、產量及所佔公司營收比例:NA
5.出租之公司廠房或主要設備明細及其佔總資產比例:NA
6.質押之資產明細及其佔總資產之比例:
座落於桃園縣中壢市後興段719地號等24筆土地,總面積
為37,853.80平方公尺,佔大洋所有土地面積14.76%。
7.決策過程:於九十年十月二十九日下午之董事會通過。
8.其他應敘明事項: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