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3/03/29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股東權益,買回之股份將辦理銷除。
3.買回股份種類:本公司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不超過新台幣60,000,000元。
5.預定買回之期間:93年3月30日起至93年5月29日止。
6.預定買回之數量:不超過6,000,000股
7.買回區間價格:每股新台幣8元至15元間。惟若本公司股價
低於所訂買回區間價格下限時,本公司將繼續執行買回股份。
8.買回方式:自臺灣證券集中交易市場買回。並請授權董事長
及其指定之人進行所有與上述買回相關之交易。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2.48%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數量及金額: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0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無。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經本公司93年3月29日臨時
董事會決議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
讓辦法: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
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2.48%,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
上限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2.89%,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
,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達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依所定買回區間價格執行買回股份,
除造成現金流出外,餘對公司之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
股東權益報酬率、速動比率、流動比率,並未產生重大影響或變動。
18.其他證期會所規定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