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99/06/0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周振銘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擔任鎮江國亨化學、鎮江國亨塑膠、鎮江奇美化工、
鎮江奇美工程塑料等公司之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98/12/31~100/06/26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為協助本公司轉投資公司順利拓展業務
,及借助董事之專才與經驗,爰依公司法第209條提請股東會同意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
制。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周振銘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鎮江國亨化學、鎮江國亨塑膠、
鎮江奇美化工、鎮江奇美工程塑料等公司之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鎮江國亨化學、鎮江國亨塑膠地址:江蘇省鎮江新區大港韓峰路2號。
鎮江奇美化工、鎮江奇美工程塑料地址:江蘇省鎮江市大港經濟開發區韓峰路18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鎮江國亨化學、鎮江國亨塑膠從事經營丙烯晴-丁二烯-苯乙烯共聚樹脂系列生產、
銷售業務。
鎮江奇美化工從事經營生產、銷售、加工塑膠原料的系列產品
鎮江奇美工程塑料從事經營製造銷售加工AS、ABS、PS、MS等各式塑料原料及製成品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投資鎮江國亨化學公司US52,357,398元,間接持有100%股權
投資鎮江國亨塑膠公司US35,648,944元,間接持有100%股權
投資鎮江奇美化工公司US0元,間接持有0%股權
投資鎮江奇美工程塑料US0元,間接持有0%股權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