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08/19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
亞洲聚合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民國
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
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
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除下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
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
抽查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表
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
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如財務報表附註七所述,亞洲聚合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六月三十
日部分按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新台幣617,435仟元及622,742仟元暨民國九十三年
及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相關之淨投資損失新台幣57,130仟元及淨投資利益
15,133仟元,係依據被投資公司同期間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計算。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除上段所述按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及其相關之淨投資損
益,係依據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認列,倘該等財務報表經會計師查核而有所調整
時,對於亞洲聚合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財務
報表之可能影響外,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
編製準則及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亞洲聚合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
及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
之經營成果與現金流量。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