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2/06/18
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訂定配股基準日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利用九十一年度應分派股利二○六、九四九、○○○元轉增資發行新股
二○、六九四、九○○股,業經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在案,茲
訂定配發股票基準日。
1.配發股數:每仟股無償配發100股
2.配股基準日:92/07/12
3.停止過戶日:依公司法一六五條規定自九十二年七月八日起至九十二年七
月十二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手續者,
請於九十二年七月七日下午五時前駕臨或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
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八十三號五樓
,電話○二---二三六一三○三三)辦理過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