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08/19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會計師查核報告
華夏海灣塑膠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之
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損益
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財務
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
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除下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
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
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
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
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
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如財務報表附註七所述,華夏海灣塑膠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
及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按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分別為新台幣(以
下同)2,387,371仟元及2,090,957仟元,暨其相關之民國九十三年上半
年度投資收益淨額321,696仟元及九十二年上半年度投資損失淨額
52,311仟元,係依據被投資公司同期間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計算。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除上段所述採用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及
其有關投資損益,係依據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認列,倘該等財務
報表經會計師查核而有所調整時,對於華夏海灣塑膠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財務報表之可能影響外,第
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
則及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華夏海灣塑膠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九十三年及九
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經營成果與現金流量。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