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3/07/20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華夏海灣塑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
國內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3.發行總額:新台幣(以下同)壹拾億元整,依發行條件不同分為四年券及五年券二種券。
4.每張面額:壹仟萬元壹種,共計壹佰張。
5.發行價格:
四年券發行金額:伍億元整。
五年券發行金額:伍億元整。
6.發行期間:依年期之不同分為四年券及五年券,發行期間暫定為:
四年券:自民國93年8月16日起至民國97年8月16日止。
五年券:自民國93年8月16日起至民國98年8月16日止。
7.發行利率:
四年券:年利率2.1%。
五年券:年利率2.2%。
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
四年券、五年券:華南商業銀行中崙分行擔保壹拾億元整及應計利息等
從屬於公司債之負擔。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改善財務結構及籌措中長期營運資金。
10.承銷方式:未對外公開承銷。
11.公司債受託人:中國國際商業銀行信託部。
12.承銷或代銷機構:無。
13.發行保證人:華南商業銀行中崙分行。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華南商業銀行中崙分行。
15.簽證機構:華南商業銀行信託部。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7.賣回條件:不適用。
18.買回條件:不適用。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0. 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1. 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債發行後將申請為上櫃債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