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4/01/14
2.原公告申報日期:93/09/08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處分本公司座落於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二一二號六樓至十樓之
房地產及車位十一個。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買方已付第一期款由新台幣(以下同)30,000,000元增為
50,000,000元,尾款減為255,940,000元。茲因銀行撥款作業不及,本公司同意
買方尾款給付期限延展二個月,至遲不逾94年2月28日。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本不動產買賣契約之其他交易內容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