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7/15
2.發生緣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0/04/15派員稽查
麥寮(異辛醇廠)設備元件檢測,發現位於加熱爐下方金屬軟管洩漏,檢測結果VOCS
淨檢測值超過排放標準。本公司已提出陳述意見,但不被採納,雲林縣政府仍裁定
本公司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暨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13條
之規定。
3.處理過程:該金屬軟管長期操作因老化造成本體洩漏,已於稽查當日100/04/15由廠
內人員立即更換,重測值符合標準。
4.預計可能損失:新台幣10萬元。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已於100/04/15更換完成,未來將再加強廠內自主檢查,
以防止再有洩漏情形。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