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5/27
2.發生緣由:雲林縣政府發布新聞表示,依工廠管理輔導法第21條與經濟部5月19日函釋
「有關5月12日六輕工業區位於台化麥寮廠所轄芳香烴廠與南亞麥寮廠所轄之異辛醇廠
間發生工業區工廠共用之輸送液化石油氣管線洩露引致火災事件,造成多家工廠因跳
電停車。工業區內工廠間之共用管線雖不在工廠劃設廠區面積範圍內,但其為工廠內
設備之延伸,屬工廠安全管理範圍。」,據以勒令麥寮海豐廠50公頃廠區,自6月1日
起全廠停工,俟安全檢測無虞,停工原因消滅後,再行准予復工。
3.處理過程:目前尚未接獲雲林縣政府停工公文。
4.預計可能損失:本公司海豐廠區共5個廠,包括乙二醇2個廠;丙二酚、丁二醇及異壬醇
等各1個廠,停工損失合計約840萬元/日。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海豐廠並不位於火災發生地區,廠房及設備等資產並無損
失,不涉及理賠。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本公司將提出陳述意見並親赴雲林縣政府說明。如接獲公
文,改善完妥後將立即向縣政府申請復工。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