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亞 重大訊息 - 說明雲林縣政府擬裁定本公司違反空氣污染防治法,裁處 新台幣1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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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11-05-16
主旨:說明雲林縣政府擬裁定本公司違反空氣污染防治法,裁處 新台幣100萬元罰鍰
1.事實發生日:100/05/14 2.發生緣由:本公司麥寮廠區於100年5月12日晚間因異辛醇(2EH)廠外的公用LPG管線 (液化石油氣)洩漏,致發生火警。雲林縣政府擬裁處本公司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 裁處新台幣100萬元整罰鍰並勒令停工。 3.處理過程:由於管線內仍有LPG殘留,現場先以消防灑水降溫、隔離周邊管線與管架, 同時關閉周邊OL-1、ARO-1及2-EH等相關生產製程的出入料閥,以確保安全,至21:30 火勢已逐漸減弱。但因為油氣關係,若無完全燃燒,會引起更危險災害,如爆炸,因此 消防隊仍於現場持續佈置水線、水霧降溫,監控排空管內殘存氣體至完全燃燒。至5/13 05:45火勢已完全撲滅,火警解除。 4.預計可能損失:罰鍰新台幣100萬元整及停工損失約200萬元/日,惟目前並未接獲雲林縣 環保局100萬元罰鍰及勒令停工之公文,如接獲通知,屆時將再另行公告說明。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起火點為公用管線,待保險公司調查後,依合約申請理賠。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檢討辦理中。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