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南亞塑膠工業(香港)有限公司99年度
第一次海外有擔保公司債。
3.發行總額:美金4億元。
4.每張面額:美金100,000元。
5.發行價格:依面額之100%發行。
6.發行期間:自發行日99年10月26日起5年。
7.發行利率:按浮動3個月LIBOR+0.80%計息。
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由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保證函。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長期借款及改善財務結構。
10.承銷方式:公司債一般承銷方式(Standard Eurobond)。
11.公司債受託人:不適用。
12.承銷或代銷機構:Mizuho International plc 及Mitsubishi UFJ Securities
International plc。
13.發行保證人: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瑞穗信託銀行(Mizuho Trust & Banking (Luxembourg) S.A.)。
15.簽證機構:Mizuho Trust & Banking (Luxembourg) S.A.。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7.賣回條件:不適用。
18.買回條件:當香港或中華民國稅務法令變更,致發行人或保證人於發行日後因本公司債
而稅務負擔增加時,發行人有權提前贖回本公司債。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0. 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1.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