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10/03
2.發生緣由:本公司嘉義珠光紙工廠於10月3日8:20機台發生火警事故。
3.處理過程:初期緊急滅火無效,波及該廠房之成品自動倉庫,經全力搶救,所幸無人
傷亡,目前火勢已撲滅,並未波及其他廠房,起火原因初步研判係熱媒油外洩引起。
4.預計可能損失:(1)部份訂單可由其他機台調配生產,且本公司廠房、設備及貨物
均已全數投保。(2)嘉義縣政府以本公司違反空汙法罰款100萬元。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損失提出理賠金額尚估計當中,且待保險公司進一步勘察。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俟火災事故原因調查完成後,即召集各相關部門檢討改善。
7.其他應敘明事項:由於部份訂單可由其他機台調配生產,且珠光紙營收占本公司營業額
比例極低,故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並無重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