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5/30
2.發生緣由:
雲林縣政府發布新聞勒令六輕廠區台塑氯乙烯廠停工
3.處理過程:
針對5月27日雲林縣政府發布新聞表示,5月12日六輕麥寮廠區因公共管線發生火
災,環保局進行鋼瓶採樣作業,分析結果發現東北門採樣之樣品檢出含有氯乙烯
濃度為389ppb、檢出1-2二氯乙烷濃度為629ppb,兩者皆超過周界排放標準(氯乙
烯標準為200ppb、1-2二氯乙烷標準為200ppb),環保局針對超過周界品質排放標
準,依空污法第56條進行告發處分,各裁處100萬元罰鍰,並依同法第82條要求
台塑麥寮氯乙烯廠停工乙事,謹說明如下:
麥寮氯乙烯廠當日事故發生時,所有電源均停止供電,導致全廠緊急停車,三套
廢氣焚化爐亦均跳車,僅維持緊急吸收塔運轉,由於麥寮氯乙烯廠尚有柴油發電
機乙套,目前已將廢氣焚化爐用電系統修改,若跳電時亦可由柴油發電機供電,
將確保全廠停電時仍可維持廢氣焚化爐正常運轉。
4.預計可能損失:
本公司麥寮氯乙烯(VCM)廠因台塑石化公司OL-1尚未開車無法供應乙烯,目前仍
停工中,且該廠生產產品氯乙烯大多數自用,若含聚氯乙烯(PVC)停工損失合計
約2,600萬元/日。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
本公司將於收到雲林縣政府函文後提出陳述意見並親赴雲林縣政府說明。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