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亞 重大訊息 - 說明媒體刊載關於「禮坊牛軋糖,反擊不實指控」乙事。

股票代號:1236 宏亞
發布時間:2003-12-11
主旨:說明媒體刊載關於「禮坊牛軋糖,反擊不實指控」乙事。
1.傳播媒體名稱:中國時報、蘋果日報、、等 2.報導日期:92/12/10 3.報導內容:“日前傳出大黑松小倆口指控禮坊牛軋糖之情事,宏亞食品公 司極為重視,同時聲明:為避免消費者誤會,影響企業信譽,業已委請 律師駁斥邱氏鼎食品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不實污衊,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一、緣於92.12.06蘋果日報之報導,本公司為避免消費者之誤會,影響企 業信譽,特予說明。 二、今﹝92﹞年3月底,因「聯淳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前來邀售其產品─ 牛軋糖;並據其宣稱:「大黑松小倆口」牛軋糖的前供應商「綠華公司」 因結束營業,而由其股東之一,以原有之廠房、機器、師傅及手藝,在原 址成立「聯淳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繼續製造生產牛軋糖,同時自3月起停止 供應牛軋糖給大黑松小倆口。聯淳公司至宏亞食品展售所生產之牛軋糖產品 ,經宏亞公司評估後,其商品符合公司產品多樣化的銷售需求,並經過宏亞 公司輔導生產流程及衛生條件後,正式為宏亞公司代工生產牛軋糖,並於民 國92年8月起,以「禮坊牛軋糖」品牌對外銷售,並非如謠言宣稱:「大黑松 小倆口為宏亞代工生產牛軋糖。」至於門市店員之銷售,乃是應消費者的諮 詢加以說明,並沒有扭曲事實、借名銷售之嫌,同時並沒有在大眾傳播媒體 上刊登廣告文宣刻意宣傳,目的在維護同業間的和諧,但很遺憾,還是被有 心人士加以誤用混淆視聽。 6.因應措施:委請律師駁斥邱氏鼎食品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不實污衊,並保留法律 追訴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