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泰 重大訊息 - 覆股東林進興先生等人詢有關本公司董事長被判誣告罪乙事

股票代號:1235 興泰
發布時間:2010-03-12
主旨:覆股東林進興先生等人詢有關本公司董事長被判誣告罪乙事
1.事實發生日:99/03/12 2.公司名稱:興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一、本公司董事長被檢、法官採用相對利害關係人所提之偽證詞及不實證據,羅織誣告 罪名判刑十個月,已依法上訴三審中,迄未定讞。 二、本案法官故意採用相對利害關係人之偽證據及偽證詞,上述之證據、證詞很明顯相 互矛盾,不合邏輯,還故意採用之,本公司也就矛盾處提駁,豈料二審法官不但不查明 ,甚且照抄一審判決書,幾乎一字不差,簡直敗壞司法品質,荒謬至極。更離譜的是本 公司依循正當申訴管道向法務部等單位檢舉告發陳情,請求調查承辦檢、法官是否判決 不法,均不被處理,反而縱容執法人員瀆職!官官相護,有聯手欺侮百姓、踐踏人權之 虞。 三、本案就算偽證物偽證詞為真,本公司負責人也構不成誣告,試問公務車輛無端被離 職業務員侵占,難道百分之百都不涉侵占嗎?依法提侵占告訴有何不可? 四、法官判決所依據事實非但矛盾、甚且不存在,也故意姑息偽證者,已非自由心證可 解釋,而是涉嫌枉法裁判。 五、期望相關主管機關儘早釐清,還給當事人一個公道,勿挾公權力,知法玩法。 6.因應措施:已依法上訴三審中,迄未定讞。 7.其他應敘明事項:因眾多投資人及股東向本公司詢問本公司董事長誣告罪乙事故公告說 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