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08/26
2.發生緣由:本公司九十三年度財務預測於九十三年四月十六日編製完成,並
於九十三年四月二十二日經會計師核閱簽證且於九十三年四月二十七日公告
申報。本公司於九十三年八月十六日股東臨時會,因補選董事三席變動達三
分之一以上,依「公開發行公司公開財務預測資訊處理準則」第五條之規定
,應公開財務預測。惟本公司認為本年度編製財務依據之基本假設並無重大
變動,原編製之財務預測仍屬有效,不擬重新編製財務預測,並經會計師覆
核表示意見在案。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