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2/07/09
2.發生緣由:本公司九十二年度財務預測於九十二年四月十八日編製完成,並
於九十二年四月二十四日經會計師核閱簽證且於九十二年四月二十九日公告
申報。本公司於九十二年六月十八日股東常會,因董監事任期屆滿全面改選
,改選結果董事變動達三分之一以上,依「公開發行公司公開財務預測資訊
處理準則」第五條之規定,應公開財務預測。惟本公司認為本年度編製財務
依據之基本假設並無重大變動,原編製之財務預測仍屬有效,不擬重新編製
財務預測,並經會計師覆核表示意見在案。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