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6/29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每股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1.6807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該公司99年稅後純益新台幣214,752,280元,提列法定公積新台幣21,475,228元,
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193,280,500元(以99年度盈餘分派193,277,052元,以以前年度
盈餘分派3,448元)。
(2)訂定100年7月5日為除息基準日,預訂100年7月20日發放股利。
(3)黑松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該公司為一人股東之公司
,依公司法規定,由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不再召開股東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