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分割
2.事實發生日:93/4/9
3.參與合併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
名稱:
分割予新設公司:松通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名稱暫定)。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本公司之分割新設子公司---松通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名稱暫定)。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本公司持股百分之百持股的子公司。
7.併購目的:
為企業再造提高競爭力並積極落實專業分工。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本公司將台北市通化段一小段之不動產分割至松通資產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將由有不動產經營經驗的團隊來專業經營不動產開
發管理,以將不動產資源做最有效益的運用,並於分割後可以增
加本公司整體的經營效益。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將提昇本公司之每股淨值0.1元,對每股盈餘無影響。
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本公司以分割讓與之資產減負債計算之,預計共值新台幣121,320仟元
,換取松復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陸佰萬股之全部股份。
11.預定完成日程:
分割基準日暫定:93年9月24日。
12.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一):
就本分割案中之分割讓與標的,其權利義務自分割基準日起,
由本公司之子公司---松通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概括承受之,
如需辦理相關讓與手續者,本公司將會積極配合之。
13.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二):
松通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本資料:
所營事業:投資興建公共建設業、特定專業區開發業、新市鎮、
新社區開發業、辦公大樓出租業、會議室出租業、
休閒活動旅館業、旅遊諮詢服務業等等。
14.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
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一、分割標的營業價值:以分割讓與之資產減負債計算之,預計
共值新台幣(以下同)121,320仟元。
二、分割讓與之資產:預計分割讓與之資產為255,046仟元。
三、分割讓與之負債:預計分割讓與之負債為133,726仟元。
四、前揭分割讓與之營業範圍、資產、負債,應以本公司分割基準日之帳面價值
為準。
五、就前揭所定之分割讓與資產、負債及股東權益,倘有調整之必要時,得由
黑松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授權其董事會調整之。
15.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不適用。
16.其他重要約定事:
一、本分割計劃須經提報黑松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決議通過後始生效力。
二、本分割案經股東會通過後,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授權黑松公司董事會取消
本分割計劃:
1、董事會於執行過程中顯可預見無法於民國94年1月31日前完成移轉
所有權分割讓與之資產及負債予松通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名稱暫定)時。
2、若買回異議股東持有股份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以上時。
3、有債權人依法提出異議時。
4、其他有礙本分割計劃之進行,且排除有困難之情事時。
17.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註一、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二: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
之主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