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一:謹造具本公司八十七年度決算書表及盈餘分配表,提請承
認案.
決議:照案通過.
案二:修訂暨增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
提請承認案.
決議:照案通過.
案三增資發行新股,提請承認案. 分配,盈餘轉增資及資本公積
增資發o
說明:(一)本公司八十七年度可供分配盈餘總金額為新台幣
67,943,727元整,除依法提列決定公積外,並依公司章程規定提
盈餘新台幣20,496,505元現金股利,新台幣38,943,359元轉增
資及資本公積新台幣29,378,323元轉資本.
(1)盈餘配發現金股利:每股分派新台幣0.3元,俟股東會通過後
授權董事會另訂分配基準日
(2)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3,894,336股,每仟股無償配發57股,
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分得由原股東在除權基準日起五日
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合併,逾期不合併或配發不足一
股部分授權董事會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改發現金.
(3)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2,937,832股,每仟股無償配發43
股,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分得由原股東在除權基準日起五
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合併,逾期不合併或配發不足
一股部分授權董事會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改發現金.
二.本次盈餘轉增資及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經股東會通過
,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訂除權基準日.有關發行事宜授權
董事會辦理.主管機關核准內容修正時,以修正核准者為準.
(三)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
決議:照案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