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議股利分配內容如下:1.現金股利:每股分派新台幣0.3元,
俟股東會通過後另訂分配基準日.2.股票股利:每股分派新台
幣1元,其中盈餘轉增資為每股0.57元,轉增資金額為新台幣3
8,943,359元;其餘為資本公積轉增資每股0.43元,轉增資金
額為新台幣29,378,323元,股票股利之配發均按配股除權基準
日股東名簿之股東持股比例為之,除權基準日則由董事會另訂
3.盈餘暨資本公積轉增資共發行新股6,832,168股,自報請本
公司88年度股東常會通過,並經主管機關核准,將授權董事會
另訂除權基準日,屆時並依法另行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