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3/06/03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一、本公司於九十三年六月三日股東常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九十二年度盈餘分派現
金股利每股新台幣0.九元,總金額新台幣七六、八五二、四四0元正。
二、茲訂定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二十八日為現金股利分派基準日,依公司法第一六五
條規定自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二十四日至六月二十八日止,停止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過戶之股東,務請於九十三年六月二十三日(星期三)
下午四時三十分前親臨或掛號郵寄(郵寄過戶者以六月二十三日郵戳為憑)
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元大京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
以憑分派現金股利。地址:台北市104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225號4樓,
電話:(0二)二七一七五五六六。
三、現金股利採匯款及支票方式發放:(股利發放日為民國九十三年七月十三日)
(一)採匯款方式者:於九十三年七月十三日匯入各股東銀行帳戶。
(二)採支票方式者:於九十三年七月十三日以「禁止背書轉讓」之支票委由
元大京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以掛號郵寄。
3.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出席董事一致推選天仁實業(股)公司代表人李勝治為董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