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華 重大訊息 - 董事會決議擬發行九十三年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

股票代號:1229 聯華
發布時間:2004-04-13
主旨:董事會決議擬發行九十三年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
1.董事會決議日期:93/04/13 2.發行期間:於主管機關核准後一年內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 定之。 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不適用 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10,000單位 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每單位得認購股數為1,000股 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 規定須買回之股數:不適用 7.認股條件(含認股價格、權利期間、認購股份之種類及員工離職或發 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不適用 8.履約方式:不適用 9.認股價格之調整:不適用 10.行使認股權之程序:不適用 11.認股後之權利義務:不適用 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3.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4.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不適用 15.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