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08/27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九十三年度第二季財務報告,依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規
定辦理公告。
3.因應措施: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1.本公司九十三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業經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游智惠及謝
建新會計師查核竣事。
2.依會計師之意見,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
準則及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本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六月
三十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經營成果
與現金流量。
二、上開財務報表備置於本公司,供股東查閱或抄錄。
三、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規定辦理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