茲訂於民國八十九年五月六日上午九時整假台北市仁愛路三段160號福華飯店地下
二樓福華一廳召開八十九年股東常會,其討論事項為:
1.報告八十八年度營業狀況.
2.承認八十八年度決算表冊.
3.承認八十八年度盈餘分派案:每股配發現金股利0.3元及股票股利0.6元.
4.增資發行新股案:本公司為償還銀行借款,改善財務結構,提撥八十八年度盈餘轉
增資.
新台幣101,364,880元,發行新股10,136,488股.自民國八十八年度盈餘項下提撥新台幣.
101,364,880元轉增資配發股票股利,每仟股無償配發60股.
5.全面改選本公司董事.監察人案.
6.修訂本公司章程:配合主管機關規定修訂本公司章程第27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