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99/06/1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長:詹岳霖
董事:詹景超
董事:詹晉嘉
董事:詹逸宏
董事:詹舜淇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擔任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類似之相關職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董事長:詹岳霖
董事:詹晉嘉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詹岳霖董事長:
公司:泰山企業(昆山)食品廠有限公司 職務:董事長
公司:泰山企業(漳州)食品有限公司 職務:董事長
(2)詹晉嘉董事:
公司:泰山企業(昆山)食品廠有限公司 職務:董事
公司:泰山企業(漳州)食品有限公司 職務: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1)泰山企業(昆山)食品廠有限公司:江蘇省昆山市經濟技術區盛希路688號
(2)泰山企業(漳州)食品有限公司:福建省龍海市角美開發區中閩大道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泰山企業(昆山)食品廠有限公司:生產銷售食品飲料點心等
泰山企業(漳州)食品有限公司:生產銷售食品飲料點心等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為本公司之轉投資公司,採權益法認列投資收益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