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 重大訊息 - 本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度財務預測仍屬有效之聲明

股票代號:1218 泰山
發布時間:2004-10-28
主旨:本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度財務預測仍屬有效之聲明
1.事實發生日:93/10/28 2.發生緣由:一、依『公開發行公司公開財務預測資訊處理準則』規定辦理。 二、本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度財務預測係於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編製完成,經安侯建 業會計師事務所陳嘉修會計師及吳昭德會計師於民國九十三年七月十三日核閱竣事,並 於民國九十三年七月十四日公告在案。 三、本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前三季之稅前純益為46,429千元,而民國九十三年前三季財務 預測之稅前純損為15,476千元,致截至前三季止實際數與預測數差異已達百分之二十以 上,且全年度達成率為109﹪。主要係因本公司對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因投資金額 重大,為免財務資訊遲延發布而按季認列對其之投資收益而使本期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 收益較預測數高,惟預計全年度認列對其之投資利益應與預測數相當,輔以第四季營業 毛利仍將因去化高價存貨成本而低於預期數,因此預計全年度稅前純益金額及達成率應 與預測數差異不大,尚可達成全年度財務預測目標。經考量上述因素後,民國九十三年 度財務預測所依據之關鍵因素及基本假設未發生重大變化,預估本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全 年度稅前淨利將與財務預測差異變動未達百分之二十以上且未有影響金額達新台幣三千 萬元及實收資本額千分之五之情事,因此無須更新財務預測,特此聲明。 四、經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簡蒂暖、吳昭德會計師出具覆核意見,就本公司未 更新財務預測原因說明予以評估,其評估結果尚屬合理,因此全年度預計稅前淨利之變 動金額將不致於達更新財務預測之標準,故不予更新。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