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08/30
2.發生緣由:一、依『公開發行公司公開財務預測資訊處理準則』規定辦理。
二、本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度財務預測係於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編製完成,經安侯建
業會計師事務所陳嘉修會計師及吳昭德會計師於民國九十三年七月十三日核閱竣事,並
於民國九十三年七月十四日公告在案。
三、本公司民國九十三年上半年度之稅前純益為6,345千元,而民國九十三年上半年度
財務預測之稅前純損為4,998千元,致截至上半年度止實際數與預測數差異已達百分之
二十以上,且全年度達成率為15﹪。預期下半年度大宗物資價格將會持續下跌而造成
相關產品毛利波動,惟預計該影響數對財務預測數無重大影響且經評估下半年應無非
預期之促銷活動致營業費用亦應可達成財務預測預估數,另,認列投資損益佔整體比
例較大之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其下半年度應可達成其自行估列財務預測數。
經考量上述因素後,民國九十三年度財務預測所依據之關鍵因素及基本假設未發生重
大變化,預估本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全年度稅前淨利將與財務預測差異變動未達百分之
二十以上且未有影響金額達新台幣三千萬元及實收資本額千分之五之情事,因此無須
更新財務預測,特此聲明。
四、經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簡蒂暖、吳昭德會計師出具覆核意見,就本公司
未更新財務預測原因說明予以評估,其評估結果尚屬合理,因此全年度預計稅前淨利
之變動金額將不致於達更新財務預測之標準,故不予更新。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