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89年6月29日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按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每壹仟股無
償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新股二十股,另每股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0.9元整.
3.預計除權及除息交易日:89年7月18日.
4.預計除權及除息基準日:89年7月24日.
5.預計停止股票過戶期間:89年7月20日起至89年7月24日止.
6.股東放棄併湊或併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改發現金(計算至元為止),並由本公司
職工福利委員會按面額承購.
7.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已發行股份完全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