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傳播媒體名稱:民視、華視等電視報導
2.報導日期:100/09/22
3.報導內容:本公司南投廠部份廠區於9月21日晚間發生火災,影響本公司生產。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1)本次事故原因尚待警消單位調查及鑑定報告。
(2)本公司所有財物及設備均已投保足額之財產險及營業中斷險,本次事故損失
金額尚在估計中,將可獲得保險理賠,因此對本公司之營運及財務業務並無重
大影響。
6.因應措施:(1)生鮮屠宰廠可於9月23日恢復生產。
(2)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