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誠會計師事務所賴春田及李燕松會計師查核意見
台灣卜蜂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八十八年及八十七年六月三十日之資產負債
表,暨民國八十八年及八十七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損益表、股東權益
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除第二段所述者外,業經本會計師依照「會計師查核
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採用必要查核程序,包括各項會
計記錄之抽查在內,予以查核竣事。
如財務報表附註四(五)所述,貴公司民國八十八年及八十七年六月三十日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其於民國八十八年及八十七年一月一日至六
月三十日認列之投資損失分別為84,222仟元及36,621仟元,係依各被投資公
司同期未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評價而得,民國八十八及八十七年六
月三十日其相關之長期股權投資餘額分別為654,812仟元及1,011,767仟元。
另如財務報表附註十二所述,貴公司民國八十八年上半年度所揭露有關被投
資公司之資訊,係依各被投資公司同期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所編製,
並未經本會計師查核。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第一段所述之財務報表,除第二段所述按權益法評價之
長期股權投資及被投資公司之相關資訊,若能取得被投資公司同期經會計師
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而可能需作適當之調整外,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
告編製準則」及一般公認會計原則,於先後一致之基礎上編製,足以允當表
達台灣卜蜂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八十八年及八十七年六月三十日之財務狀
況,暨民國八十八年及八十七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經營成果與現金流
量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