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 92/04/29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現金股利每股0.5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 內容
(1).通過本公司九十一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含合併報表)。送請監察人查核後,
提請九十二年度股東常會承認。
(2).通過九十一年度盈餘分配表,現金股利每股0.5元。
(3).通過九十一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自行評估結果及稽核報告。
(4).通過向新加坡大華銀行申請與大成長城國際集團控股有限公司之共用額度,由美
金參佰伍拾萬元減為美金參佰萬元。
(5).通過為大成長城國際集團控股有限公司保證,向匯豐銀行申請美金伍佰萬元短期
週轉貸款額度。
(6).通過向比利時聯合銀行申請與家城股份有公司共用額度,就共用額度部分出具等
額本票保證。
(7).通過為家城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保證,向中國農民銀行申請新台幣參仟伍佰萬元短
期週轉貸款。
(8).修訂本公司內部稽核實行細則。
(9).通過本公司稽核主管變更為賴瓊華。
(10).報告事項:
(業務報告。。
(本公司擬發行新台幣三億元普通公司債
(更正股東會議程事項-第十屆第十二次董事會通過之「子公司得或處分之監理作業
辦法」訂定乙案取消送請股東會。